各单位:
2019年度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主持人为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我校专职教师。
二、立项种类及选题原则
1.立项类别。分为一般项目和后续扶持项目两种类型;
2.选题原则。紧密结合我校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重点关注学科建设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三、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申报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分为两类: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技术报告)和著作类,具体要求见附件4:《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实施办法》。
成果形式由申报人根据选题性质自主填报,但经审批立项后不得随意改动,原则上必须按原计划完成,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本次立项数量根据实际申报质量情况确定。根据立项类别每项资助金额5000元。
五、申报要求及申报时间
1. 申报者需根据《课题指南》确定选题,也可围绕指南调整或自拟选题;
2.申报者只限报一项;同一选题只能立一项。
3. 凡与我校教师承担的结项或在研课题名称及内容雷同的申报选题(见附件3)不予受理;
4.正在承担各级各类课题的负责人(横向课题除外)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除外;今年已经申报项目但尚未有立项通知者不受此条限制。
5. 结项的青年基金课题的主持人,只能申报后续扶持项目;并要说明申报选题与已结项成果之间的关系。
6.《申报书》用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5份。
7.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到科研处306-1室,截止日期为11月25日。
六、评审方式及评审时间
1.课题组参加现场答辩评审,PPT汇报5分钟,答辩10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席雨
联系电话:84579041
附件1.申报书
附件2.课题指南
附件3.历年校内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立项课题名称
附件4: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实施办法
科研产业处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