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央领导指示精神,按照中宣部要求,为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成果的支持和扶持力度,现面向全省各科研单位征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独创性成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征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中国成立70年、改革开放40多年,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系统梳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历史性成就,集中展示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整体水平,全面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独创性理论研究成果的支持和扶持力度。
二、本次征集的独创性成果以理论研究成果为主,应用性或对策性研究成果必须着眼全国性、宏观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所有成果必须具备独创性和解释力,必须是公开发表的理论学术成果,成果形式以学术论文、专著为主,有独创性观点的调研报告或研究报告也可以申报。
三、各科研单位要在全面梳理本单位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成果质量、独创性和解释力进行综合筛选,汇总形成本单位独创性成果名录,其中:独创性成果名录中所列每项成果必须逐项填写独创性成果情况说明,说明材料原则上不超过500字。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报送材料
纸质版一式一份,左侧装订,同时报送名录及情况说明电子版(注:因考虑评选层次较高,请上报CSSCI及以上级别论文)
联系人:席雨
联系电话:84579041
附件:1.独创性成果名录
2.独创性成果情况说明
科研产业处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