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人文学院优秀学术科研成果转化扶持办法》之规定,凡我院教师以长春人文学院名义发表的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人、通讯作者,被SCI、EI、CPCI收录的学术论文、在CSSCI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A级、B级),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著作(专著、译著、编著)以及专利给予扶持(再版、修订版著作不给予扶持);根据实际情况,凡以第一作者第二署名单位为我校的成果,按同一级别扶持标准的五分之一给予扶持;著作非我校第一主编的成果,按扶持标准除以主编总人数给予扶持。
经教师在科研成果管理系统填报,科研产业处统计、审核,2020年度我校教师公开发表符合扶持条件的学术论文64篇(补发2018、2019年度论文10篇);专著3部;专利53项(补发2019年度专利3项);补发2019年度优秀科研成果科技成果1项。现将获得扶持的科研成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此次公布的成果,自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为异议期。欢迎大家监督。有异议者,请采用书面形式,写清异议的内容,并应署其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如需保密,请注明)。请将异议材料寄至科研产业处。
附件:2020年度科研成果(论文、著作、专利)扶持公示表
科研产业处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