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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科研成果扶持统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5 15:53 点击数:

各院(系)、相关部门:

根据长春人文发[2021]16号文件《长春人文学院优秀学术科研成果转化扶持办法》之规定,现统计2023年科研成果扶持情况,凡是符合扶持条件的作者,请先在科研系统上填报您的成果信息(科研成果审核状态显示为未审核代表提交成功,等待审核即可;科研成果审核状态显示为待完善代表未提交成功,需点击重新提交变为未审核状态后,等待审核即可;审核状态显示为院级不通过代表上传佐证材料不符合要求需修改后重新上传,请各位老师在要求的截止日期前修改完,逾期不予受理,望周知),请在2023年12月22日前将所需扶持的科研成果全部录入到科研系统中,上交科研成果原件(论文期刊类、检索报告、著作交原件,专利、获奖交彩印复印件)的时间另行通知,科研系统内未提交、院级不通过未及时修改的成果及未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的成果一律不算在统计范围内,逾期不予处理,望周知,感谢支持。


联系人:王蕴晴

联系电话:84579041(QQ:438922161)


        科研产业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