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横向课题指我校教职工以长春人文学院名义承担,未列入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科研规划,由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院校与科研院所委托或合作研究,进行技术研发、成果转让、技术咨询与服务等科技活动,经费由委托或合作单位资助的研究项目。
2. 学校教职工申请的各级各类横向课题实行备案制,由校科研产业处统一管理。没有在科研产业处备案的项目,在科研工作量考核、职称(务)资格晋升、评优(估)等申报材料中不作为指标性有效依据。
3. 横向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承担履行合同的直接责任。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横向课题的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全过程进行学术上的把关和技术上的监督。横向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科研产业处负责,项目负责人配合完成。
4. 相关事宜详询长春人文科研群。